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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濮阳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》关于供热设施管理、维护及更新改造的规定
点击次数:397
更新时间:2023-12-05 03:29:30
来源:客户服务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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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集中供热是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在加快经济建设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。近年来,我市集中供热事业发展迅速,采暖比例逐年提高,供热行业在新的时期面临着新的形势与任务。新修订的《濮阳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》自2019年11月15日起施行。


   《濮阳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》分总则、规划与建设、供热用热、供热服务、设施保护、法律责任、附则共7章41条。


    第五章 设施保护 进一步明确了供热设施的检查维护职责,同时在供热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,对供热违法行为的强制措施等进行详细的规定,对供热安全保障与监管措施在立法上予以明确,以实现对供热设施保护的有效监管。


    第三十一条 热经营企业对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承担管理和维护责任,保证其在使用期内安全稳定运行。


    居民热用户户外(热用户墙外)供热设施、户内(热用户墙内)共用供热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由热经营企业负责。


    居民热用户户内非共用供热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由热用户负责;需要更新改造的,费用由热用户承担。


    非居民热用户供热设施的管理和维护,由热经营企业与热用户双方约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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